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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消防五项措施推进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

2013-08-26
黑龙江消防五项措施推进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现场会议精神,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迅速行动,果断决策,五项措施全力启动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推动改革决心大。总队起草了《关于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现场会议情况的报告》呈报省政府、省公安厅领导,孙永波副省长在报告上批示“请亚光同志及相君、文锐同志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建设工程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现场会议精神,特别是消防部队领导干部要敢于自我革命”。总队党委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学习研究孙永波副省长的批示精神,学习部消防局陈飞副局长重要讲话和现场会的内容,并向全省各地传达了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各项要求,要求各地特别是支队领导立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重要部署上,坚决防止等、靠和观望现象的发生。
 
  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推动改革步子稳。总队起草了推进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以葛相君总队长、王文锐政委为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步骤及各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同时,积极与省住建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汇报了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程序以及广东省试点取得的工作经验,了解掌握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量、资质、从业人员技术力量等情况。。
 
  调动基层工作力量,推动改革取得实效。总队立即下发工作通知,开展全省消防部队内部动员发动工作,由支队机关到基层大队,由支队领导到一般监督干部,组织开展学习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文件活动。一方面要求各地的消防监督人员要熟悉、吃透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了解改革内涵;另一方面,还要做好宣传鼓动工作,指导当地住建、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设施检测单位了解掌握有关要求和发展方向,为下步中介单位的培育做好充分的准备,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改革决心。
 
  开展广泛宣传告知,推动改革走进社会。总队制定详尽的对外宣传工作计划,依托于新闻媒体和报刊杂志,一方面及时向社会广泛宣传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进展情况,寻求社会单位的理解与配合;另一方面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倾听社会意见和建议,了解地方、基层和社会单位困惑和问题,凝聚起改革工作的强大社会能量。
 
  逐步建立完善制度,推动改革长足发展。总队根据改革工作进展情况,逐步与住建、物价、法制等部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制定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消防标准,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和程序,为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