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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首台(套)重大技术 装备保险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8-04-18
各市(地)工信委:

    为落实《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35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8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工装函〔2018〕113号)和《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政策评估的通知》(工装函〔2018〕112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申报保费补贴资金和试点工作政策评估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保费补贴资金申报
各市(地)工信委根据《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9号)有关要求,对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组织本地区制造企业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的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申报工作,并与同级财政局充分沟通意见后,于2018年4月23日前将本地区企业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材料(见附件1、2,纸质版一式6份,另附电子版光盘2份)和项目汇总表(附件3)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工信委。

    二、2015-2017年试点工作政策评估
哈尔滨市工信委、齐齐哈尔市工信委组织本地区已获补贴的制造企业填写调查问卷(附件4),同时总结梳理试点工作总体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评估报告(提纲见附件5),并于2018年4月23日前将企业调查问卷和评估报告报送省工信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wkjc@163.com。


联 系 人:省工信委科技处  张 江
联系电话:0451—82628853
附件:1.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材料要求
      2.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表
      3.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项目汇总表
      4. 企业调查问卷
      5. 评估报告提纲

附件1-3

附件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