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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之窗

方正股份权能改革让村民变股民

2018-02-27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村民变股民,股份能贷款,年终有分红。这些能让广大农民看得到、揣到兜的实惠正在方正县这个富饶的塞北小城全面推行。

2015年,方正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全县67个村全部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收益、退出、继承、抵押、担保“六项”权能得到了有效实现,圆满完成了改革任务。目前,已有63个合作社实现盈余1302.37万元,其中28个合作社分红756.1万元,其余35个合作社经民主决议将546.27万元盈余用于偿还债务、扩大生产、发展公益事业等。

方正县委书记董文琴说,方正县股份权能改革去年在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全省股份权能改革现场会也在方正召开。通过开展股份权能改革,有效破除了束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带动了农村金融等多项配套改革推进,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趟出了一条新路子。

“不仅分股份,还能分红”

方正县幅员3000平方公里,辖4镇4乡,67个行政村,253个自然屯,人口26万,全县共有耕地面积126亩,其中水田面积100万亩,是全国寒地水稻旱育稀植技术发源地、中国富硒大米之乡,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份。

近年来,方正县先后承担了国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全国“两权”抵押试点等多项改革任务。2015年,方正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之后,方正县高度重视这项关乎国家农村政策变革的重点改革任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在原有相关农村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取了先行先试、流程操作、压茬进行、梯次跟进的工作方式,围绕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把握改革目标,实现还权赋能。

方正县方正镇建国村农民王治铭介绍,他家被核定到11个股份,2017年3月从村集体收入中分了1100多元。现在的集体和以前的集体不一样了,不仅分股份,还能分红。王治铭所在的建国村专门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进一步放大村集体积累资金的使用效果。

目前,方正县的67个村已全部完成股权改革。在已经分红的18个村中,最高一户分红1562元。除直接分红外,一些农民还能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抵押贷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来,方正县大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县内金融机构开办了“土地经营权+股权”等多种抵押担保业务。

“有法依法,无法依民”

“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是重要一环。”方正县德善乡安乐村党支部书记孙宝成介绍说,村里专门邀请了有威望的老干部、老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里“三资”测量并申请评估,最后算得全村有资金9.09万元,资产24万多元,资源140多万元。

针对农村“三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情况,方正县专门成立了资产评估领导小组,通过“三保证”,即保证量准、保证核准、保证评准,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打好基础。依托县农经总站和国资管理部门开展村级资产评估,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目前,全县共清查集体经营性资源34.3万亩,评估集体经营性资产总额达到7亿元。

家底厘清了,到底什么样的人有资格参与对家底的分股、分红?德善乡德善村党支部书记索彦君说,我们遵守一个准则——“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规依民”。确实没有相关规定的,或者没有经验可借鉴的,就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大家决定,既尊重历史,又因地制宜。

抓好成员确认环节,解决身份不清问题。方正县本着“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规依民”原则,做到“三定”即依法定条件、民主定成员、酌情定身份,全县共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3.3万人。

为使股权分配更加公平合理,方正县抓好股权设置环节,解决分配管理问题。全县设立了劳龄股、人口股(户籍股)、土地股、贡献股、优先股、扶贫股、奖励股,由各村屯民主决定股权设置,保障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个人股权确定后,按照股份金额颁发股金证,实施静态管理,全县设置总股数531.4万股,其中集体股159.4万股、个人股372万股,现已颁发股金证2.5万份,初步建立了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台账管理制度。

抓好股份合作环节,解决经营收益问题。方正县围绕实现集体和股民持续增收的目标,创新举措,精准发力。创新合作模式,针对集体资源多、资金少的村,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对入股的集体土地等要素,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分配。会发镇联滨村有集体土地资源8000多亩,发展药材种植产业,年收益42万元,其中集体分红12.6万元,股民分红29.4万元。

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趟出新路

方正县通过开展股权改革,赋予了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收益权、抵押权、担保权、退出权和继承权,对全面深化改革也产生了深远影响,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

农村资源资产得到盘活。通过股改,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每个成员,进一步明晰了产权,既防止了集体资源、资产流失或被侵占,也促进了农民身份的转变、资源资产经营模式的转变、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真正赋予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使其更好地进入市场、适应市场,实现了集体、农民“两个增收”。

农村经济得到壮大。股改在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又把农村各项资产、资源在一定程度上“统”了起来,进一步完善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各村通过重新分配,把闲置的资源有效利用起来,实现了“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2015年改革前,全县有积累的村20个,负债村38个,持平村9个,村级集体年收入500万元。股改后,目前有积累的村增加到31个,负债村减少至25个,持平村11个。

农民增收有了新途径。股改后,农民通过流转土地、入股分红、外出打工等途径,财产性收入进一步增加,全县最高一户分红1562元。结合精准扶贫,又在集体股中拿出5%设立扶贫股,所得收入给本村贫困户二次分红,进一步增加贫困户财产性收入。(来源:黑龙江日报,记者潘宏宇白云峰

 

(责任编辑:孙立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