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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去年建高标准农田949万亩 建设面积居全国首位

2017-08-23

日前,由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和农业部等五部委联合组织进行的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结果出炉,2016年全国共建成高标准农田8474万亩,其中我省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949.79万亩,在全国各省中面积最大,建设情况及做法得到通报表扬与肯定。

我省作为粮食大省,准确把握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战略部署要求,确定到2020年建设1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的目标。截至2015年底,我省由国土、发改、农业、水利等部门共同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3501万亩,超额完成国家“十二五”时期下达我省的3197万亩的高标准农田的建设任务。2016年,我省由国土、发改、农业、水利部门共同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949.79万亩。

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一个目标引领,一个标准建设,一个系统管理,一个尺子考评。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研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亿亩规划》编制,将规划落实列为《黑龙江省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意见》重要举措,纳入《市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范畴,强力推进;《亿亩规划》突出生态建设引领,从发展优质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出发,适度集中连片,力争建设一片、见效一片;规范实施管理。制定了《黑龙江省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规划管理与实施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项目生成与建设暂行办法》,与《亿亩规划》一并印发执行,严把“三关”,即:立项标准关、资金管理关、竣工验收关;制定出台了《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农业地方标准合集》,其中的六项标准是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建设的标杆;整合力量精准发力,在一定区域内形成产业聚集,“集中规划、集中建设、各负其账、各记其功”和统分结合模式,提高了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良种化、科技化、信息化水平;省政府出台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省市县三级权力责任,强化了属地化管理职能,规范了项目依法公开运行,加强了放管服综合指导。(来源:黑龙江日报,孙佳岩记者谭迎春)
 

(责任编辑:石曦希)